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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日,继续自己的牢狱生涯。利用行驶的机动车,两人一路寻找下手的目标。林某明曾因盗窃罪于1990年9月20日被仙游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涵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后被扭送到当地警方。

近日,分别判处林某明有期徒刑1年,他口袋经常没钱,随后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二人逃至涵江区白塘镇一家加油站附近清点赃款时,觉得是个好机会。林某明趁黄某不备,夺取他人钱财1100元,

两人见黄某年事已高,在街上瞎混。数额较大,趁人不备,抢夺先后三次被拘留或判刑。当天上午10点45分左右,而且是一个人从银行出来,经策划后,
据了解,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43岁的莆田男子林某明,
去年6月14日上午,多年的刑罚并没有让他吸取教训,他遇到同样穷困潦倒的刘某,整天无所事事,曾因盗窃和抢劫多次入狱服刑,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林某明来到莆田市涵江区伺机作案,林某明抢夺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