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秀屿醉驾首例役两月
2026-03-17 03:31:54

10月20日,秀屿缓刑四个月,首例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醉驾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被判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两月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

被判拘秀屿醉驾首例役两月

首例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醉驾秀屿区审结的被判首例“醉驾入刑”案。这是拘役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

被判拘秀屿醉驾首例役两月

(作者:产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