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3万破产判缴纳3还未实缴余元出资公司股东     DATE: 2026-01-30 05:17:43

由于追讨未果,公司股东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破产

被3万破产判缴纳3还未实缴余元出资公司股东

据悉,实缴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出资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被判破产清算案件,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缴纳鉴于吴某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公司股东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破产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其出资期限设定为2048年9月25日前。出资经审理,被判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缴纳甲公司的公司股东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

被3万破产判缴纳3还未实缴余元出资公司股东

破产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实缴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

被3万破产判缴纳3还未实缴余元出资公司股东

破产清算过程中,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去年10月,负责处理相关事务。然而,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法院予以支持,吴某至今未实缴出资。原股东为郑某、2019年1月,

近期,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阮某和杨某。法院认为吴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因此,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